3.1 被授权人不得转许可、出卖、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中的权利。
3.2 被授权人不得:
3.2.1 使授权使用人以外的任何人通过任何途径接触到与最终产品相分离的授权许可使用素材;
3.2.2 在出售、许可使用、传播的最终产品中故意允许或邀请第三方对授权许可使用素材独立下载、摘录;
3.2.3 将授权许可使用素材存储于电子模版中,使第三方可复制成电子产品或印刷产品;或者
3.2.4 在网站或任何其他的媒介上使用授权许可使用素材以用作销售目的,许可或发行“订制”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名信片、杯子、T-恤、日历、海报和其他物品。 |
3.3 当作品是一个独立的绘画的、图解的或雕刻的作品,或电影及其他视觉作品,并且其实质部分源自授权许可使用素材时,被授权人不得直接或将自己表述为作品的原始创作人。
3.4 不得将授权许可使用素材用于制作公司标识、商标或服务标志。
3.5 未事先取得华盖创意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授权许可使用素材修改、重组用于移动通讯网页或软件供浏览。
3.6 如果某一含有模特的授权许可使用素材被用于某主题将引起一个正常人不快或不适当的争议,被授权人必须在每次使用时同步声明:1)授权许可使用素材仅用于示范目的;2)图中人物是模特。
3.7 严格禁止以直接的、在上下文之间的、并列的方式,将授权许可使用素材用于色情、诽谤或者其他非法用途。
3.8 授权许可使用素材的使用不得违反约定的限制,包括但不限于送交授权许可使用素材前和送交授权许可使用素材时约定的限制。这些限制既包含华盖创意网站上随授权许可使用素材一起提供的信息中,也包含在华盖创意提供的其他信函中。所有这些限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9 如果以编辑方式使用授权许可使用素材,被授权人必须在授权许可使用素材旁标明:“(摄影师姓名)(品牌名称)/ 华盖创意”或以华盖创意指明的方式标注。
3.10 当授权许可使用素材用于电影、广播电视、有线传播作品,在技术上可行的前提下,荧屏注释(尺寸和方式类似电影)必须标注在电影或录象带上。标示方式:“本片的图片由华盖创意提供”;“本片的数字视频材料由华盖创意提供”或“本片的其他材料由华盖创意提供”。
3.11 华盖创意尽力使授权许可使用素材的标题与其内容相符,但不承诺此类信息完全精确。
3.12 买方代表被授权人接受授权许可使用素材的授权许可时,买方将声明并保证:(i)买方已经获得授权作为被授权人的代理人,有足够的权力和权威使被授权人受此协议约束;并且(ii)如果被授权人质疑买方关于此协议代表其的权力和权威,买方有义务对任何被授权人的违约行为承担责任。3.12的任何条款不得作为买方拒绝对授权许可使用素材付款的任何借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