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音频产品”即已知的和未知的任何以媒体或其它任何形式存在,能够独立作为版权素权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光盘(CD)、盒式磁带、录音磁带和数字下载。
1.2 “违约”,任何违反、不遵守任何本协议所涉及的说明、保证、承诺及协议的行为,均被视为违约。
1.3 “传播”即致使或允许他人的在表演、远程播放、广播、单独或批量传输、展览或发行同步版权素权。
1.4 “复制”指以传播为目的的拷贝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复制本作品。
1.5 “编辑”即指被授权人在保证(i)不改变被编辑的部分文件的基本属性,(ii)不因对磁带及作品本身的编辑而造成任何版权归属纠纷及索赔的前提下,不完全使用被版权素权,包括编辑、循环使用、扩大及修改整个素材文件。
1.6 “版权素权”是指华盖创意授权提供,被授权人选择使用的录音(以下称素材)及该素材中包含歌词在内的音乐作品(以下称作品,选择的素材和作品统称为版权素权)。本协议中所涉及的版权素权既可指版权素权的一部分,也可指版权素权的整体。
1.7 “被授权人”是指依此购买授权的个人或者组织;若购买者与被授权者分离,是指购买过程中以及使用许可合同中指明为被授权人的个人或组织。
1.8 “媒体”指除在权利与限制中有特殊说明外,所有现在已知的和未知的一切媒体。
1.9 “权利和限制”是指以下情况下的权利和限制信息:1.华盖创意网站上的版权素权(包括购买过程中的所有领域);2. 任何发票或订购确认单;3.关于版权素权的任何书面交流文件;这些权利和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许可使用用途、许可使用地域及其对应的许可价格。以上权利和限制是本协议及相关约定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0 “同步”即与使用特定相关的去连接和/或同步整理、录音、翻录、转录、改编、修改或编辑版权素权。
1.11 “同步版权素权”即与使用特定相关的去连接和/或同步整理、录音、翻录、转录、改编、修改或编辑的版权素权。
1.12 “使用期限”指权利和限制中所界定的使用时段,在该时段内被授权人有权使用该版权素权。
1.13 “发布地域”指全球范围,但权利限制另有说明除外
1.14 “使用用途”指权利和限制中所界定的详细用途
1.15 “项目” 指包含同步版权素权的产品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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